倡导理性消费 让直播打赏“降温”

  由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7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内容。业内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无疑会给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直播行业的发展势头很好,其商业模式是依靠流量变现,主要为广告收入、直播打赏分成、直播带货等,其中直播打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乃是很多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不过,眼下直播打赏存在很多问题,最主要就是次数无限、天价打赏、套路打赏等,诱导很多用户冲动消费、盲目打赏,给个人和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甚至于衍生出悲剧事件。因此,对直播行业加以规范,倡导理性消费,给火爆的直播打赏“降温”,确有必要。

  数据表明,2020年,5家娱乐直播平台的前1万名头部“壕”用户累计打赏了29.758亿元。其中,一年打赏4万~50万元的用户占比高达67.36%。从这个数据即可看出,“天价打赏”的用户占比最大,正是他们的大手笔消费,给平台和主播带来了不菲的收益,亦因互相攀比消费,助长了无序打赏的风气,引起了很多人跟风。

  冲动消费、天价打赏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引发了法律纠纷和社会负面影响。诸如“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合肥男子不给孩子买奶粉却打赏主播12万元”“会计侵吞公款930万元打赏女主播”事件频现。大众和社会舆论为之震惊,纷纷批评直播打赏乱象,要求平台和主播采取自律措施,呼吁监管部门予以规制。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设置了网络直播打赏的冷静期和打赏限制,这个规定对于行业来讲,无疑是一道“紧箍咒”,可以有效约束平台和主播,防范用非正规手段诱导用户,遏制天价打赏和冲动消费现象。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打赏现象,《指导意见》也予以明确,严禁平台和主播接受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打赏,并支持未成年人退款诉求,从而截断平台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路子。

  直播行业发展至今,已经过了野蛮拓荒阶段,现在进入淘汰期,那些实力弱小、持续亏损的平台,已逐渐退出市场,呈现“剩者为王”的局面。而随着监管的收紧,行业将步入规范化经营,平台应及时顺应潮流,转变发展思路,约束和管理好主播,别再去踩踏监管和法律红线。

 文章标题:倡导理性消费 让直播打赏“降温”

内容摘要:冲动消费、天价打赏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引发了法律纠纷和社会负面影响。针对未成年人打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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