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明确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范畴 网售处方药仍待明确(2)

  为此,朱铭来建议要借助医保基金风险识别和预警模型,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控,保障医保基金健康运行。

  网售处方药仍待明确

  在“两定办法”中,互联网医院如何纳入定点管理也成为关注重点,国家医保局解读时指出,目前,互联网医院主要有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搭建信息平台,实体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互联网医院均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申请执业许可。

  因此,“两定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可以与其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并报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其提供服务产生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此外,关于“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是否意味着医保允许和支持网售处方药?国家医保局指出,新冠疫情期间,为方便非新冠肺炎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各地医保局积极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一些地方医保部门也探索由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处方流转到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在零售药店取药的模式。

  2020年10月医保局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处方流转到同一个统筹地区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探索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处方的跨统筹地区流转。各地可直接部署使用医保信息平台业务中台、处方流转中心等相关功能模块,实现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到统筹地区内定点零售药店,为跨统筹区取药提供了方便,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然而,处方流转与网售处方药并不能等同。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付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处方流转是将实体医院真实的处方流转到平台上,患者可以查询历史处方并选择在院内或院外药店取药,亦可要求药店送药上门,即“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

  “处方流转平台本质上依托的主要是实体医院和实体药店,有真实的当面诊疗过程也易于监管。而现在的网售处方药多由互联网平台在线上完成,诊疗的真实场景和处方真实性很难监管,若涉及到医保支付就更容易出现骗保行为。所以网售处方药是一个大概念,其中通过处方流转平台实现的网订店取和网订店送是比较规范的部分,其他的部分还需要再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付钢进一步分析称。

  “从放管服取消定点审批,到现在又开始定点审批,其中一个较大可能的原因便是国家医保局提到的‘新的医疗模式’,互联网医疗可以依托举办的实体来申报医保定点,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博思雅CEO王颖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上述“两定办法”利好互联网医疗,融易新媒体,但新兴的其他医疗模式也包括第三方检验所等,但这些机构不能申请定点,王颖建议做试点解决。

  但王颖还提到,从目前“两定办法”文件看,这次定点政策对民营医院“不太友好”,例如民营医院开展的都是基本医疗的服务项目,但是为了养活自己,价格都比医保规定的高一些,按照相关标准该医院不能通过定点审批。“这其实是不公平的,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定点,但只给报销医保规定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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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为此,朱铭来建议要借助医保基金风险识别和预警模型,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控,保障医保基金健康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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