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决定对有关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2)

  1.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2. 支持管理对象数量10000以上。

  1.5 专用密码设备

  含有专门用于电力、税务、公安、金融等领域的64位

  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

  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

  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的设备。

  1.6 量子密码设备

  以量子力学和密码学为基础,利用量子技术实现密码功能的设备。

  1.7 密码分析设备

  用于破解、弱化或绕过密码技术、产品或系统的分析设备。

  2. 测试、检查和生产设备

  2.1 密码研制生产设备

  专门设计用于研制或生产1.1项至1.7项的设备。

  2.2 密码测试验证设备

  专门设计用于测量、测试、评估、验证1.1项至1.7项的设备。

  3. 软件

  专门设计或改进用于研制、生产或使用1.1项至2.2项的软件。

  4. 技术

  专门设计或改进用于研制、生产或使用1.1项至3项的技术。

  附件2

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程序

  一、经营者在从事本公告所列商用密码进出口时,应当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合同或者协议的副本;

  (三)商用密码的技术说明;

  (四)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五)商务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商务部应当自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申请经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四、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参照《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

 文章标题:三部门:决定对有关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2)

内容摘要:1. 含有64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对称密码算法、768位以上密钥长度的基于整数因子分解的非对称密码算法或128位以上密钥长度基于椭圆曲线的非对称密码算法;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channel/spin/214319.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