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次动态调解启动 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拟纳入国度根基医保

  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又要开始了。

  8月3日,国家医保局就《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次《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国家医保目录的制定和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将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国家医保目录每年调整一次。此次调整内容,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受大众关注的保健品等被剔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其中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八类。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符合《办法》第七、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下称“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与包括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在内的7类药物将被拟纳入医保范围。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在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中,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除外)。

  一直以来,融易新媒体,医保药品目录对产品的放量效果非常明显,并催生出多个销售破10亿元的品种。同时,在地方医保目录取消的背景下,2020年即将到来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备受行业关注。

  据米内网梳理,2019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超10亿元的产品中,共有37个为地方医保目录品种,共有包括地佐辛注射液、奥拉西坦注射液、脑苷肌肽注射液、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等在内的9个化药和2个中成药的增补省份数量超过20个,21个药增补省份数量超过10个(17个化药、4个中成药),这意味着将有一批大品种迎来进入2020年国家医保的机会。符合条件的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序提出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拟新增范围。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到,符合《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且具备某些情形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乙类OTC药品在本轮政策调整中暂时被留下。同时,《办法》也规定,不再新增乙类OTC药品。

  乙类OTC药品由于长期以来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中占有一定比例,并且由于安全性强、价格低等特点,在满足我国医疗临床需求、减轻患者的医保压力上起着重要作用。此次文件对于不再新增OTC药品、剔除滋补作用的药品等调整,对相关药企以及药品零售行业来说,可能会造成巨大影响。尤其对零售药店来说,未来3至5年的走势将发生较大变化。在医保红利褪去后,零售药店今后或将产生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

  有行业人士表示,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再次体现了医保新买单逻辑:合理买单,愿意为优质医疗和药品买单,绝不为不合理费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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