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图
(原标题:济南“水泥藏尸”案凶手曾将房子给同学借住5年,诡辩未杀人)
1月19日,何东升双臂反绑、脚戴脚镣,被两名戴着头盔、墨镜的警察押进济南中院法庭。
他身着黑色外套头戴藏青线帽,面色平静,胸口挂着一个白色纸牌子,上面黑色字体打印着:何东升。在他周围的四个角上,还有四名持枪警察。
这是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何东升被执行死刑前的画面。济南中院判决认定,1996年,何东升为占有100万元钱财,将5人约至自己承租的房子一一锤杀。
据媒体公开报道,何东升在卧室砌了一长方形池子,将5具尸体藏匿、封存于其中长达6年。2002年8月因转移尸体案发,何东升潜逃外地,被公安部列为A级特大杀人逃犯。潜逃期间,何东升更名换姓,娶妻生子,直到2009年被抓捕归案。
此后直到2018年1月19日被执行死刑,何东升经历了近9年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一名了解案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何东升在受审时一直否认杀人,只承认藏尸。
水泥台藏尸
这起命案在发生6年之后才被揭开。据《济南时报》报道,济南市民崔某是何东升的同学,1997年春的时候因为崔某结婚无房居住,何东升表示自己有一处旧房子,可以让崔某夫妻居住,但何东升要求,这套两居室的房屋,崔某夫妻俩只能住东屋,西屋内有贵重物品,上锁不能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