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名称: 中海微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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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原因: 项目作假,自融 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微银)在苏州、常州多市开设分公司,以散发传单、易拉宝、滚动屏等形式,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投资“中庚保理一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目标达2亿元,并许以7.5%-11%不等的年化收益回报,疑似通过名下的上海中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庚融资租赁)大量吸收资金,有“自融”嫌疑和风险。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中庚融资租赁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中海微银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吸储无监管,资金去向不明风险巨大
11月23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来到中海微银苏州南环新村店,门店门口堆放着毛巾、食用油、青花瓷餐具等小礼品,上面还有几个大大的“送”的字样。王姓业务员介绍称,这些礼品都是作为投资赠品送客户的。王姓业务员拿出一份宣传单,其介绍“中庚保理一号”产品的内容和常州蒋经理介绍的基本一致。
为了突出产品的安全性,王姓业务员还特意说到:“这款产品是没有风险的,投资到期之后资金就打到你卡上的”。王姓业务员担心自己介绍的不够详细,请来了门店的业务负责人叶经理。叶经理拿出了一份投资合同继续向记者介绍到:“我们这个投资合同是一式三份的,收益之类的都会写在上面的,这个合同你们是不好和我们中海微银签的,否则我们就是自融了,这个行业是不允许自融的,所以我们只能通过保理公司来做这种项目,其实中庚融资租赁也是我们公司的,我们只是通过这家公司来拿国药的项目。合同最后的这个打款凭证就是POS机小票,和我们在超市刷POS机的小票是一样的,就是一个消费凭证,要签合同的话就要把身份证、银行卡带到我们门店来签,签完直接刷卡就行了”。为了坚定记者的投资决心,叶经理又发给记者的“中庚保理一号月度运营报告简析(2018年10月份)”,在这份报告中有这样的描述:“本计划于9月13日正式发行至今……总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2018年10月31日前投放额度将达8600万,剩余额度11400万元……”
欲盖弥彰,中海微银神回应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收款方中庚融资租赁的法人张先锋也是中海微银母公司中海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海软银)旗下的杰恩沃克文化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的法人,中海软银和中海微银的法人潘世梁也是杰恩沃克的监事;中海软银、中海微银和中庚融资租赁的2017年工商企业年报中,三家公司的联系电话一致,记者拨打此电话,该电话显示已被标记为“中海微银金华分公司”,后缀正是中海软银的官网网址。在中海微银苏州门店叶经理发给记者的中庚保理一号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中庚融资租赁的实际办公地址与中海软银官网公布的总部地址完全一致,都是“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W2座5层”。
12月26日,记者来到中庚融资租赁的注册地–上海市自贸区加太路29号1栋楼东部503-A08室,并没有发现中庚融资租赁在此处有办公场所。
11月2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新世界广场A座1305室的中海微银总部,就上述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中海微银的总裁办于总和魏总接受了采访,魏总表示:“常州、苏州等门店的业务员散发传单的行为,是业务员为了展业方便而自行印刷的,并非公司行为。”记者询问中海微银与中庚融资租赁这2家的关系,于总答复:“这两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双方没什么关系。”对于几家公司的联系方式雷同的问题,魏总答复:“这个联系方式当时就是随便填的。”对于记者提出的“中海微银和中庚融资租赁是否有金融许可”以及“中庚融资租赁作为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可以接收个人资金”等问题,于总和魏总并未当场作出答复;随后记者留下了采访提纲,于总和魏总表示将以官方的形式尽快答复。
12月3日,记者也就上述问题试图联系前述中庚融资租赁的工商登记电话,但该电话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向工商登记留的联系邮箱发送了采访提纲。截止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