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朋友你们好!
我2015.9.29日在西平县祥源花园售楼部以35万一套的价格(首付了13万)买的房子。我去沟通时售楼部负责人李群华却说“你把钱交给谭建立了,你把他找来确认一下(售楼部会计已换人)不然的话,我不认可”。兄弟朋友看看这是负责任开发商吗?在没办法无奈情况下,我去法院起诉,开厅那天西平县祥源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康春发一个劲地主张法官调解,每平米2800元,2018.10.30日之前办理网签手续并交房时把余款付清,然而至今,祥源开发商还是不履行法院调解书规定的应尽责任。
西平县祥源开发商目无国法,还是我行我素一切正常,没受到法律惩办。祥源开发商这个事件所折射出来的是,黑心开发商正以愈加自信的态度坦然走向‘成功’如不加以强制性制止,其它开发商、企业同时也会效仿,一个城市商业可能会受到人人质疑信誉,造成诚信恐慌,从而影响城市正常投资秩序。法制社会体现出讲诚信,守信誉。大家在健康和谐的道路放心投资,因守法而得到法律保驾护航。
在国家扫黑除恶重大行动中,西平县祥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康春发,把我买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钱也不给,这样人算不算恶人,但我相信社会还是有良知的,希望兄弟朋友多转发,多评论。殷切希望有正义感的领导,朋友、先生、女士,能够帮帮我们,谢谢,再次感谢!现付上几张证明,请君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