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唐妍颖,投诉:衡阳市铭创联行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衡阳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眼查上获得的信息:
衡阳市铭创联行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电话:13908440870,地址:衡阳市雁峰区打线坪68号世纪名城H栋807室,法人:罗长生。
衡阳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734-3163666,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道源路南,法人:刘凌云。
具体投诉事宜:
本人于2019.8.5日交了2万元汇金中央广场25楼的购房定金。当时因为是楼盘的几套尾房,看了一套顶楼的,担心隔热和防水问题,所以在交定金之前,销售人员刘日娜说开发商会搭设顶棚,重做防水。故在《汇金中央广场大定认购书》(下称“认购书”)上补充了一条,由销售人员刘日娜手写,开发商王总(手机号15073488880)签字:承诺在交了2万定金后的40天内,把顶棚搭设好,重做一遍防水。否则我有权要求退回已交的2万定金,不得拒绝。
从2019.8.5日至今,顶棚一直没有完成搭设,2万定金也一直赖着不退。
期间多次与销售人员刘日娜、开发商王总联系询问顶棚搭设情况,最后决定要求退回2万定金。销售人员刘日娜回复说要开发商王总同意,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然后就微信多次与王总联系。
2020年1月开发商王总微信发给我一份《鸿源大厦退订申请表》(下称“申请表”)电子版。我于2020.1.15日严格的填写完“申请表”的相关要求,并于2020.1.16日交给了开发商王总派来的人员陈志浩。
期间又多次联系了开发商王总。王总又给了营销代理公司刘雅琪总经理的电话(19158146793)。于2020.4.8日写了催款函,通过手机彩信发给了营销代理公司的刘总。然后好不容易电话通了一次,以后再打,就再也无人接听(电话是打通了的,但总是没人接听)。
现在是2020.8.4号,到2020.8.5号就已经一年了,请政府为我做主,责令营销代理公司和开发商退回我的2万购房定金!
以上,与销售人员刘日娜、开发商王总,营销代理公司总经理刘雅琪的任何每一次联系(微信、语音、手机通话),均有截图及录音。证明本人所述属实,无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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