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获悉,游客叶新(化名)全家2日到西双版纳自驾游,进入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象活动区域后停车并下车活动,导致叶新在树林内遭野象攻击受伤。
2日11时许,带着老人和孩子的叶新夫妇欲到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游玩,驾车沿213国道公路向野象谷景区行驶途中,因孩子内急,遂在路边停车,叶新带着孩子进入树林中方便。此时,一头野象由公路上方走出树林,横穿公路后走向李新。
坐在车上的老人发现后立即向叶新和孩子呼叫,情急之下,叶的丈夫急忙冲进树林将孩子抱回,而惊慌失措的叶新跑到一条河对面,她的举动惊动了野象,野象追上来将其撞倒,并在其后背踢了一脚后离开。
事发后,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协调医院做好急救准备工作。经医院检查,叶新被诊断为左腿骨骨折、三根肋骨骨折,目前意识清醒,并无生命危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承保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已经启动理赔程序,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级工程师沈庆仲分析说,叶新一家人停车活动的地方,正好是野象频繁活动区域。“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大家进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在没有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在野外停车和下车活动,尽量在进入保护区安全控制范围内再停车和下车活动。”(缪超 常宗波 吴新华)
延伸阅读 西双版纳一女子遭野象袭击
中新网昆明2019年2月28日电(胡远航 常宗波 丁五通)记者28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获悉,27日上午,景洪市野象谷南门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野生亚洲象伤人事件。目前,伤者王某某暂无生命危险,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据悉,27日11时15分,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接110处警指令称“在野象谷南门收费站附近有民众被野象袭击受伤,请立即处置”。
接警后,勐养森林派出所立即指派警力出警,同时将情况通报了勐养自然保护区管护所。由于伤者正在被家人送往医院途中,勐养森林派出所立即会同管护所工作人员赶往医院开展协调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27日上午11时许,家住景洪市勐养七道班职工家属王某某,到七道班687箐小河边自家菜地里摘菜。在低头摘菜过程中,王某某发现一头带牙的公象从河边向她走来,于是立即逃跑,但没跑出几步就被觅食的公象追上,随后被公象用象鼻卷起。在卷起抬离地面过程中,王某某紧紧抱着公象的一颗牙齿开始大叫,野象受惊吓后放下王某某离开。野象走后,王某某忍着疼痛爬到10米外的213国道,并搭乘过往车辆返回七道班家中。到家后,其丈夫一边报警一边将其送往医院。
勐养森林派出所、勐养自然保护区管护所组成的联合处置小组于11时58分到达医院,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协调医院对王某某进行救治。
目前,王某某暂无生命危险,病情基本稳定,正在进一步治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