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坟地先于小区存在,为何购房时销售没有明确介绍?”余女士质疑。开发商表示,在签订购房合的同时,已经在《补充协议》中对这块用地给出了说明。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久,公司项目人员还与业主签订了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明确约定沙盘、楼书不作为双方权利的依据,一切以合同为准。
《补充协议》还规定,业主与开发商通过口头、书面(包括预订单或认购协议、选房确认单等)、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说辞、广告、楼书、沙盘、模型、动画、效果图等)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以及任一方私自录音的资料等,不作为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
余女士提供的另一份该项目建设范围及周边环境因素告知函显示,项目西侧为“待平整土地”,是该项目用地“红线”,并未显示该区域实际为金家村坟地。在补充协议“总平面”附图中,并未出现小区西侧将建为休闲区的规划。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
市场监管局开出“虚假宣传”处罚
律师:开发商涉嫌欺诈,业主可索赔
针对小区“坟景房”的问题,业委会多次向当地住建、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反映,要求开发商按照销售沙盘展示内容,将项目西侧区域平整坟地建设成休闲设施。
“因为这片坟地的存在,小区房价一直上不去,好多业主也不敢住进来。”余女士表示,墓地的存在不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品质,同时也导致小区房价始终涨不起来:周边房价已经升至1万2左右,湖韵澜湾的房价始终停留在8000元左右。
“如果上述说法属实,开发商在销售环节刻意隐瞒坟地的存在,误导消费者,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玲告诉红星新闻,因为墓地的存在,对购房者居住生活、未来房屋升值等情况都造成了不良后果,因此小区业主有权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针对业主的诉求,2020年1月2日,河北大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了答复意见书,对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涉嫌虚假宣传的处罚意见。
答复书中说明:该项目在宣传单页内容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主要包括球场公园未规划而标注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第11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并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张晓玲看来,开发商蓄意隐瞒墓地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到,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张晓玲分析认为:“小区业主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有权通过司法诉讼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对于湖韵澜湾业主反映的坟景房后续解决问题,大厂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政府多部门已经在协调沟通,但具体应对方案和协调内容不便告知。”
文章标题:【开发商涉嫌欺诈,业主可索赔!河北廊坊现“坟景房”,有业主收房2年不敢入住(2)】 内容摘要:既然坟地先于小区存在,为何购房时销售没有明确介绍?余女士质疑。开发商表示,在签订购房合的同时,已经在《补充协议》中对这块用地给出了说明。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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