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闹得很大的“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一审判决出来了。慈溪市法院判决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和《大约是爱》的出品方赔偿当事人林女士40万,同时物业也有连带责任。同时,法院也驳回了林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会不会上诉?目前还不得而知。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林女士刷剧的时候,刷到了《我和我的儿女们》,百无聊赖中她就开始看了起来。可是看了一些剧集后,她发现电视剧里女主睡的房间怎么那么眼熟?再细巧,原来还真是在自己的别墅里拍的。
可剧组从没和她联系过,他们是怎么进到自己的房子里取景的呢?这还不算完,融易新媒体,2020年春天的时候,她发现另一部剧《大约是爱》也在自己的别墅里取景。同样的,事先她一无所知。
一气之下,她就把两部剧的出品方、别墅所在小区物业以及播放平台告上了法庭。
如今,这案子一审算是有了个结果。抛开其中的法律问题不谈,此事透露出来的荒谬真的令人新奇!小编想,剧组也没有故意偷用林女士别墅的意思,归根到底,就是不专业。这可是如今华娱圈依然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事儿闹上了官司,但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只不过是没有被告上法庭而已。
这种不专业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今的影视剧制作流程作坊痕迹比较多,还没有完全形成工业化的模式。
就以“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为例,剧组中负责外景和对外联系的人,就没有考虑周全,也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
正常来说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应该由专门的机构来为剧组服务。剧组需要什么样的取景地,告诉第三方,第三方拿出几个地方给导演选择。选定了之后,第三方就把一切办好,剧组只需要进入场地开始布景和拍摄。事后,也应该由第三方来处理。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更专业。
如今是什么样呢?就是剧组自己在跑,有时候为了省钱还用一些不那么合理的方式。比如这个事件中,他们怎么和物业公司联系的?估计里面有一些门道。
其次,剧组分工还不是那么明确。
这一点在电影拍摄上最为明显。的确,一个剧组中有很多职位,但是现在好多导演拍戏的时候什么都得管。这就是如今被人诟病的“导演一言堂”问题。
这问题,如果细说,那就一时都说不完。
总之,希望未来不再出现这种离谱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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