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弹珠打破14辆车盗窃 合肥一男子被判刑两年半

男子王某某用铁弹珠打碎车窗玻璃的方式盗窃,造成14辆车辆受损。日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王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2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及四里河路段,采取用绑铁弹珠的弹弓将车辆车窗玻璃打碎的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车内财物价值990元,并造成14辆车辆损毁。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采取破坏性的手段实施盗窃,造成他人财物毁损,价值人民币2431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部分被盗赃物已追回,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