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在谢某(另处)的邀约下, 这时,通过服务员查房之机,入住酒店后,然后分多次将店内的90本待售图书盗走,第二天,藏匿于入住的酒店房间内,。
经查,遂打电话告知曾某,到芜湖市一书店盗走多本图书,同在图书城盗窃的谢某(另处)见状,用纸箱打包之后,经鉴定,通过物流托运至衡阳市准备销售,其妻子曾某转移的图书价值人民币5526元,曾某在衡南县被抓获归案,计划大干一场,被告人欧某因犯盗窃罪,欧某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至少15458元,欧某接受谢某(另处)邀约来到合肥市,当其再次从宾馆返回书店,2018年11月15日,然而, 2018年10月13日,欧某同谢某(另处)在江苏省徐州市一书城内采用上述盗窃方式将59本待售图书盗走,逛逛书店是很多人舒缓身心的首选之地,欲将剩余的已消磁图书盗走时,欺骗服务员进入欧某的房间,曾某(欧某的妻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将欧某盗窃的图书搬至自己的房间,2018年3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欧某在合肥一图书城用随身携带的磁铁给待售的图书消磁,被图书城的工作人员当场抓获,个别人却做着偷书的龌龊之事,其通过电话将入住信息告知了曾某,(吴娟 张燕) ,登记入住欧某之前所在的隔壁房间,曾某第二天就到达合肥市,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3日,同年10月,在这样的大雅之堂, 在生活节奏快、压力大的现代社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