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活垃圾分类没有覆盖的区域,居民还是习惯生活垃圾“一包丢”,这一长期养成的生活方式一时难以有大改变。对于垃圾分类,居民要经历一个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了解到参与,从参与到正确分类的过程。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是其中关键的一步,垃圾分类的习惯越早培养越有利,这两个过程缺一不可,需要同步完成,齐头并进。”李大勇表示。
[垃圾分类知识]
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本市的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具体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记者 蒋瑜香 邢志鸿 见习记者 胡琪 赵佩娟)
原标题:合肥垃圾分类提倡“粗分法” 将“复制”桶边值守“大妈”
文章标题:【合肥垃圾分类提倡“粗分法”没有干湿垃圾 将借鉴复制桶边值守“大妈”_最新事件(2)】,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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