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死金毛犬事件双方都未拴自家狗 责任该如何划分?

王先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事件发生之后,他的父亲道歉并尝试协商,然而,事件并没有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

王先生:“事发以后我爸就跟对方就是说其实也有道歉,说这件事情的话我们做下来的,我们可以协商怎么去处理,但是对方情绪很激动,根本就不听,叫了人过来,然后看到你们在视频后面就看到那样,一直前前后后打我们家宠物打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后面一直拿着木棍一直追到差不多家里的楼下,然后就是把我们家宠物给打死了。”

当事人:并未提起赔偿,只是呼吁停止暴力解决争端

王先生说,养犬7年以来的花费30万以上,然而,这样的说法公布上网之后,也给王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王先生:“其实基本上我尽我自己最大的能力,就是我能给它提供最好的,就是给它提供最好的前期在七年的前前后后的一个花费的话,其实基本上都是超过30万以上。我跟他们去说了这么一件事情以后,现在网上就开始说什么,我在已经开始在讹诈,讹诈对方怎么样?”

王先生表示,他要的不是赔偿,而是呼吁能够,今后不要用暴力的方式解决争端。

王先生:“我自始至终我根本就没有提过赔偿,而且我也不要赔偿,哪怕说是我能够争取到了一分一毛,我全部捐献给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一分钱我都不要。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难过是我自己的一件事情,可是我想在社会上的一个呼吁,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和平相处,就不是用暴力的方式去解决,(发生)这种极端的案例。”

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对行事者实施刑拘

6月29日凌晨,顺德公安发布通报:经初步调查,何某民交代因自家贵宾犬被同小区的金毛犬咬死,而动手将金毛犬打死的事实。目前,何某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对该案加紧调查处理中。

有分析认为,当地公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对何某民实施刑拘的。有网友质疑,两个人遛狗时,都没能用绳子拴住自家的狗,双方都有过错。那么,造成冲突后,事件是否严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璐提出疑问说:

肖璐:“打死狗,刑拘人”是就该案实体上是否符合老百姓认为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察?但是这里我们应该关注的是程序,也就是说从公安的办案程序上来讲,是否是合法?这里有人报案了,公安出警了解到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立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了。

律师称已涉嫌犯罪,公安局呼吁遇事冷静,勿冲动以身试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结合本案情况,涉案男子可能单独或同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若该男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依据相关规定,本案中被打死的金毛犬价值应达到5000元以上,方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诉;若该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则依据《刑法》规定,被打老人的受伤程度应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

他认为,倘若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涉案男子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案男子的行为也涉嫌治安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同时,被打老人以及“金毛犬”主人均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涉案男子就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这起事件来看,两只狗的悲剧,恐怕还是源于人的疏忽和冲动。公安机关呼吁:遇事应冷静克制,依法文明处置,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打死金毛犬"事件双方都未拴自家狗 责任如何划分?

 文章标题:男子打死金毛犬事件双方都未拴自家狗 责任该如何划分?,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News/scroll/21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