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西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发布(2)

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等特殊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学校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合格线要求如下:

1.对高考录取批次没有进行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2.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4.对只有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5.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对口援疆招生、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专科(高职)录取执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志愿征集。注: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三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18821620002、18821620003、18821620004,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网网址:。专科(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9-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西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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