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随意使用“皇帝、皇庭、御府、王府”等古代帝王的称谓以及历史上的官衔名、职位名等词语的地名(具有特定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皇庭御景”“皇家府邸”等。
4.重名同音的“重”地名
一个城镇内的居民区、建筑物和道路、街巷名称重名或同音,如:某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公园路”“解放路”“人民路”等重名路现象。
原标题:重点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月底前合肥确定整治初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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