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邻居家藏獒吓倒出车祸 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100多万元

你家的狗不咬人?可是却吓坏了人!

2015年8月22日下午16时许,周密斯从本身家骑一辆电动车去菜园摘菜,颠末同村丁某家门口时,碰见丁某和他家养的藏獒在不远处的路上游荡。因为藏獒长得实在是高峻凶猛,周密斯见到顿生惊骇之意,于是便跟丁某要求,但愿其能看守住狗,可能将狗带回家中。

但丁某却轻描淡写的拒绝了周密斯的请求,并自信地答复“你顾本身骑上去好了,我的狗不会咬人的”。无奈的周密斯只能壮着胆往前继承骑行,刚要颠末藏獒四周之时,藏獒溘然回身向周密斯偏向走去。周密斯见藏獒离本身越来越近,越发畏惧,在忙乱之中试图躲避前行,却过分告急导致身体失去了均衡,驾驶着电动车撞向一旁的墙上,整小我私家从车上跌落并受伤,在送医院救治后,经诊断为颈髓损伤、高位截瘫、头皮裂伤等疾病,伤势判断为一级伤残。

过后,周密斯因就抵偿问题与丁某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讯断:

周密斯的变乱与藏獒的危险性具有因果干系。

藏獒属于体型较大且长相较为凶猛的犬类,一般而言关在笼子里城市让人心生害怕,况且放养在外。

本案中藏獒损害行为的表示形式不能仅仅范围在扑、抓、咬等进攻行为可能吠叫、呲牙等恫吓声形,而是藏獒自己所存在的危险性,团结其时无约束法子的情状,已足以令人生畏,才使得周密斯驾驶失误后从车上跌落,故被告丁某放任藏獒在阶梯上无约束游荡的行为与原告周密斯受伤之间具有因果干系。

但因周密斯本次变乱产生前,已经意识到藏獒的危险性,却还要从藏獒旁边骑行通过,且就骑行自己而言也没有采纳必然的安全防护法子,故对变乱的发保留在必然的过失,也该当包袱部门责任。

一审诸暨法院讯断:被告丁某需抵偿原告周密斯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0余万元。

二审绍兴中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狗主人,请牵好您的狗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划定:违反打点划定,未对动物采纳安全法子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可能打点人该当包袱侵权责任;可是,可以或许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存心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在民众场合,犬只未束犬链,未由饲养人或打点人牵领,溘然窜出来撞上行人或车辆致伤的环境产生,在审判实践中,针对该类环境,动物饲养人可能打点人该当也必需包袱相应的责任。

可是,法官在此提醒,若是明知道动物的危害性,或已经看到了警示标识,还去窃取、挑逗、投冲动物等,那即即是受伤了,也要为本身的“冒险”行为认真。

法官最后提醒:无论是意外照旧存心,融易新媒体,都请饲养者务必管好本身的宠物,让伤害变的更少一些。(民一庭王瑜)

原标题: 见到藏獒太告急,惊骇撞车致重伤! 法院讯断狗主人抵偿100多万元!

 文章标题:女子被邻居家藏獒吓倒出车祸 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100多万元

内容摘要:诸暨的周密斯因为颠末邻人家门口,被邻人家的藏獒吓倒而出了车祸,最终因伤势严重告状到法院,要求邻人为此包袱赔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toutiao.zhidaruanpei.com/News/scroll/160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