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禁止捕捞管理及要求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淹没区及外河、湖区捕捞、垂钓(含娱乐性垂钓)。(二)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三)禁止在淹没区及外河、湖区采用任何形式捕鱼、诱鱼、赶鱼和拦鱼。(四)淹没区退水后,对原养殖水域捕捞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与渔政部门联系并放归天然水域。
三、处罚措施
对违反淹没区及外河、湖区渔政管理规定的,渔政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对本通告列举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63-3023837。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城市宣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20日
原标题:宣州区发布禁止捕捞通告
,融易新媒体 文章标题:【宣州区发布禁止捕捞通告 禁捕时间为7月20日至退水并恢复正常】 内容摘要:近期,因水位持续上涨,部分圩口相继漫破。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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