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合肥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调整 已在园就读幼儿仍按原标准执行

2019年6月11日,合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学前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会议内容显示,此次调整将坚持公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原则。并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最新消息:合肥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将调整 已在园就读幼儿仍按原标准执行

合肥市学前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场

坚持公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

结合合肥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适当疏导保教费标准长期偏低矛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同时,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对原在园就读的幼儿仍按原标准执行至毕业。

坚持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公益性和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按照幼儿园分类等级,不同财政保障程度,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健全公办幼儿园成本定期核算制度,完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保障措施

为减轻百姓负担,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子女入园的减免保障政策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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