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商河县第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为78μg m3,较2019年同期下降9.3%。三年来,商河县牢固树立
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商河县第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为78μg/m3,较2019年同期下降9.3%。三年来,商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了“蓝天白云,群星繁烁”的大美商河。
加大治理力度 优良以上天数增加30天
2017年,商河县以中央环保督察、巡查为契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举全县之力统筹推进、强力攻坚。全年累计完成503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25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火电、水泥、农药、化工等行业的15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在燃煤污染减排方面,全县44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淘汰、3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查取缔茶水炉、洗浴炉等低空排烟设施445家。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经过层层筛选,确定了39个项目,涉及12591户、建筑面积132.35万平方米,10292户正常通暖,剩余用户按计划加紧推进。
在机动车污染管控方面,督促全县44家加油站均建设了油气回收设施,并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2家年销售汽油量超过3000吨的加油站已完成在线监控安装工作。
同时,该局组建了县、镇街、管区(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中心,配备四级网格员59名,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深入开展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大检查、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当年,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人次,车辆300余台次,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维护了全县环境安全。
2017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178天,占总天数的48.8%,比上年增加30天,在全市环境质量考核第二单元排名第一。
进一步巩固治霾成果 优良天数达243天
2018年,该局进一步巩固治霾成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担当改善环境质量重任,在建设生态商河的大道上阔步前进。
同时,该局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同推动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为更好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的优化作用,试行施工工地和生产企业“蓝绿名单”制度,纳入蓝名单管理的,非重污染天气可以继续生产,纳入绿名单管理的,重污染天气也可以继续生产。当年,7家生产企业纳入“蓝绿名单”管理。
目前,商河县已建成商河城区、商河开发区2个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11个街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118个环境空气质量微站,建设11个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对23家企业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监控,在20台出租车上安装了移动式走航监测设施,对道路PM10及PM2.5进行实时监测,为环境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2018年,商河县环境空气质量PM10同比改善1.7%、PM2.5同比改善12.9%,优良天数243天,优良率达66.6%;118个空气质量微站实现大气颗粒物公里级监控预警,20辆出租车安装了移动走航监测设备;同年1月正式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
扎实推进“四减四增” 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年,商河县按照济南市工作新部署,聚焦打好标志性战役,扎实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强势推进蓝天保卫战。
该局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成果,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全年完成64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台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涉VOCs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完成5家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
为减少冬季采暖燃煤污染物排放量,商河县大力推动清洁取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综合施策,即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又最大限度减少民用散煤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19年,全县共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300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