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什么情况?负责多少?

  6月12日,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陈正江于2014年年底加入ofo,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8年10月2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

  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