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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通报2020年7月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情况

2020-09-13 20:06:2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导读
(记者 陈娟女)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通报2020年7月全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情况。昆山市食安办已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问题)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2020年7月,共抽检监测各类食品品种111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52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57批次,问题样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

(记者 陈娟女)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通报2020年7月全市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情况。昆山市食安办已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问题)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江苏省昆山市通报2020年7月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情况

2020年7月,共抽检监测各类食品品种1116批次,融易新媒体,其中食用农产品452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57批次,问题样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饮料61批次,问题样品1批次。豆制品2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1批次,糕点4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罐头14批次,酒类30批次,肉制品48批次,乳制品5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2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14批次,饼干6批次,食糖18批次,调味品20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速冻食品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食品添加剂20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2批次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问题样品。

 江苏省昆山市通报2020年7月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情况

问题产品情况

(一)昆山市玉山镇柏庐市场许传龙食品店销售的河粉,购进日期为2020-07-0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3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昆山市玉山镇柏庐市场吴克松销售的河粉,购进日期为2020-07-0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80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山市玉山镇倪前祥机面店销售的年糕条,购进日期为2020-07-0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349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昆山市玉山镇倪前祥机面店销售的年糕片,购进日期为2020-07-0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76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昆山市玉山镇优峰粮油批发部销售的年糕,购进日期为2020-07-0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58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昆山开发区美客隆超市销售的兰花豆,供货商为上海楷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0-06-21,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8mg/g,标准规定≤3mg/g。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分公司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为2020-07-13,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251.5μg/kg,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销售的鳊鱼,购进日期为2020-07-13,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14.2μg/kg,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昆山百慕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慕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20-07-15,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06mg/L,标准规定≤0.005mg/L。检验机构为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十)昆山市巴城镇万客隆超市理城加盟店销售的核桃味瓜子,供货商为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日期为2020-05-1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标准规定≤0.80g/100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一)昆山市花桥镇金湖世纪华联超市利胜加盟店销售的香瓜子(原味),供货商为常熟市支塘镇荣昌炒货厂,购进日期为2019-12-1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8g/100g,标准规定≤0.80g/100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二)昆山市巴城镇伟杰水果大卖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07-08,腐霉利检出值为1.08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其中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机构检验结论提出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办法》规定,在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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