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娟女)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十三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省级转移第一批)。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共387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87批次,合格率为100%。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后,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融化、有没有变质,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融易新媒体,避免储存条件不当导致微生物超标。食用前,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合格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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