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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08-28 10:06:5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导读
(记者 陈娟女) 据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七期)》,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7类食品共31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合格率94.0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餐饮食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

(记者 陈娟女) 据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七期)》,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7类食品共31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融易新媒体,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合格率94.0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山东省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餐饮食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冷冻饮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调味品13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饮料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豆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肉制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5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食盐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乳制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茶叶及其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便民中心食堂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的自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5mg/100cm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淄博传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的自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351mg/100cm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桓台县马桥镇庄户菜馆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的自消毒盘子、自消毒大长条盘、自消毒小长条盘,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桓台县马桥镇强龙饭店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的自消毒深圆盘、自消毒圆盘、自消毒扇子盘,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桓台县马桥镇小海饭店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的自消毒碟子、自消毒不锈钢小碗,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桓台县马桥镇聚贤阁饭店使用的加工日期为2020年6月11的自消毒牛肉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桓台华康冷饮厂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日的透心凉(冷冻饮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桓台县马桥镇盛隆饭店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的生姜,噻虫嗪检出值为0.58mg/kg,标准指标为≤0.3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桓台县马桥镇庄户菜馆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的西红柿,敌敌畏检出值为0.51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桓台县索镇福三便利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的山芹(芹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025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1.0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1.57mg/kg,标准指标为≤0.5mg/kg;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的小西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均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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