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远官) 8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融易新媒体,为加强广东省生产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0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纸吸管、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保鲜膜(袋)、食品用塑料膜(袋)等12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156批次。
本次抽查了40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公示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感官、铅(Pb)迁移量、砷(As)迁移量、镉(Cd)迁移量、铬(Cr)迁移量、镍(Ni)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铬(Cr)迁移量。
东莞市精诚电能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头大炒(规格型号:1000×1150×1200mm CZC-12A),铬(Cr)迁移量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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