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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视打点局:1批次食用农产物抽检不及格

2020-08-18 04:43:0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章导读
(记者 徐远官) 8月1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国转移、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中涉及1批次食用农产品,信息如下: 民和县御香源火锅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7-09),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

 青海省市场监视打点局:1批次食用农产物抽检不及格

(记者 徐远官) 8月1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国转移、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中涉及1批次食用农产品,信息如下:

民和县御香源火锅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7-09),经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4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据了解,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融易新媒体,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序号   抽样编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机构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1   GC20630000163930200   /   /   民和县御香源火锅店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新区帝豪星海湾   青海   黄豆芽   散装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44mg/kg║不得检出   2020/7/9   食用农产品   〔2020〕年第25号   2020.08.14   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总局转移监督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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