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第10期)。信息显示,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9大类45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农村地区与城乡结合部”专项监督抽检300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为:抽检罐头35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熟肉制品35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蒸馏酒4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茶叶35批次,方便食品22批次、挂面12批次、蔬菜制品40批次、调味面制品41批次、饮料40批次等全部合格。
“酒类及油脂类(塑化剂、甜味剂)”专项监督抽检15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为:抽检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30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检蒸馏酒117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发酵酒4批次、其他酒3批次、食用动物油脂2批次、食用油脂制品3批次等全部合格。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立即采取封存、暂停生产或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品及生产企业在异地的食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厦门市翔安区真祥顺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阜阳市明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尝发”泡鸭翅(生产日期:2019年09月01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8,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凤林下头路30号之3厦门市集美区陈金文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漳州益口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溢口佳”糖水梨罐头(生产日期:2019年08月1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湖安社区后垵里47-102号厦门市同安区燕方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東北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東北坊”功夫酒(生产日期:2016年10月23日),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8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西路50号第7幢厦门金菓源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01月15日),融易新媒体,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检出值为1.12 mg/kg,标准规定为≤0.3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新大街88号1号厂房3层4层5层、2号厂房2层3层厦门市鑫品佳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品佳”玉米油(生产日期:2019年07月23日),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检出值为3.9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新大街88号1号厂房3层4层5层、2号厂房2层3层厦门市鑫品佳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品佳”花生油(生产日期:2019年11月01日),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检出值为23.7 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新大街88号1号厂房3层4层5层、2号厂房2层3层厦门市鑫品佳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品佳”食用调和油(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1日),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检出值为2.56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店村内宅下里136号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水堂”高粱酒30%vol(生产日期:2019年09月06日),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158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添加。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福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后维持初检结论。
热点 | 财经 | 科技 | 观点 | 产业 | 专栏 |
融易新媒体 备案号:津ICP备17005847号 Copyright © 2002-2022 ryxmt.com.cn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