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山西铝矾土开采乱象:兆丰铝业卷入非法采矿罪案

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旗下子公司被牵扯进了一宗“涉黑”案件。

该案的背后是山西铝矾土矿开采的混乱现实。铝矾土是我国的一种重要资源,经济利益巨大,山西省的铝矾土储量占到全国累计探明储量的近一半。在该省,对铝矾土的盗采行为持续不断。

层层转售的探矿权

一份长达485页、总字数超过30万字的一审判决书记录下山西盂县商人杨超所涉及的多宗涉罪事实,其中包括非法采矿罪。第一财经1℃记者获得的该案司法材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煤集团”)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业”)涉及其中。

司法材料记载,2012年1月18日,阳煤集团取得盂县小岩沟铝土矿及盂县白土坡铝土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即探矿权)。两处矿区面积合计48.48平方公里,范围涵盖了盂县牛村镇牛村小岩沟、千峰岭、白土坡等共22个村。阳煤集团为此缴纳了资源价款1.69亿。2013年5月3日,兆丰铝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兆丰铝土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丰铝土”)与当地私营企业主姚文帅签署了托管协议。根据协议,兆丰铝土将小岩沟村、千峰岭村、杏村的探矿工作交由姚文帅负责实施,后者向前者支付相关费用。

这是这个项目第一次被委托或托管。

2013年7月,兆丰铝土制定《盂县牛村镇千峰岭铝土矿资源开发方案》。

2013年8月1日,姚文帅将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经营事宜委托蔡红江全权处理。这是上述项目第二次被委托。

就在同一天,姚文帅又与另一家名为“鑫宝源”的公司签订了类似的协议,开采地点在小岩沟,合同价款2300万元。在随后的开发中,鑫宝源公司还代姚文帅支付了200多万的花销。“鑫宝源”公司总计投入2500余万元。这是上述项目第三次委托行为。

几天后的2013年8月9日,山西盂县商人杨超也加入到小岩沟、千峰岭的开采生意中来。当天,蔡红江与福建商人戴福美(系杨超安排)签订协议。这份协议称: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需要总投资1亿元;于是蔡红江找戴福美合作开发,戴福美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例51%。这份协议约定,他们需向阳煤集团缴纳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为总储量150万吨,每吨上交31.8元,总计4770万元。

2013年8月15日,姚文帅与蔡红江签订协议,后者以5000万元的价格从前者的手中承包了千峰岭新农村建设及铝矾土开采权。这份协议中提到,姚文帅向蔡红江提供阳煤集团出具的勘探图纸,并向阳煤集团上交管理费,其间开采产生的铝矾土优先保证阳煤集团使用。

当年8月24日,蔡红江以姚文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吴良培及戴福美签订《合同主体及权益变更协议书》,协议约定:三方同意将蔡、戴双方2013年8月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附件等文件中的戴福美权益全部转让变更给吴良培。吴良培也与杨超相熟,随后实施的开采也都实际由杨超组织进行。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姚文帅便将千峰岭的开采权转让给两家公司,收取现金数千万元。从随后的经营情况来看,姚文帅实际是一矿两卖。混乱由此产生。

“鑫宝源”负责人王建忠称,兆丰铝土与姚文帅所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确定四个地理坐标拐点,所圈定的实际范围是小岩沟村有104.8亩地,另外的148.7亩是千峰岭村的范围,但他在实际施工中发现,其在小岩沟村开采范围与杨超的开采范围有重叠,双方的施工队伍还为此发生了冲突。

“以探代采”

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并非第一次合作。

早在2008年,姚文帅与李怀俊签订转让协议,获得了位于小岩沟的一处黏土矿及其相关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这处黏土矿恰好位于阳煤集团获得探矿权的小岩沟铝土矿内。2012年3月,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浅井探矿工程协议书》,姚文帅等人借此开始在盂县牛村镇千峰岭村开采铝土矿资源。

熟悉山西铝矾土开采情况的多位人士告诉1℃记者,黏土矿与铝矾土矿经常混合在一起,两者的区别在于矿石中铝元素与硅元素的比例,铝硅比(即铝的含量除以硅的含量)在4以下的是黏土,可用于炼制耐火材料,铝硅比在4或以上的即为铝矾土。以开采黏土名义,持有黏土采矿证,实际却在开采铝矾土,东浙网客户端(),这在山西铝矾土行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司法材料称,姚文帅的上述开采行为持续近一年后被山西省相关部门发现,定性为“以探代采”。

盂县国土局表示,早在2013年2月19日,在小岩沟的“以探代采”行为已经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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