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张兰否认被香港法院监禁一年 官司缠身的俏江南没落后卖盒饭

张兰否认被香港法院监禁一年  官司缠身的俏江南没落后卖盒饭

见习记者 宋婕 华夏时报()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3月12日晚,香港媒体报道,知名餐饮集团俏江南创始人、台湾艺人大S的婆婆张兰,在出售俏江南股权时引发官司,已于2015年被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禁止令,冻结她的资产,但因她没有遵从法院的命令,构成藐视法庭,法院判令张兰监禁1年。但之后张兰的儿子汪小菲发布律师声明称,张兰已在去年就该案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尚未有最终裁决。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这起官司虽简单,但背后却牵扯出2013年俏江南在香港谋求上市时和欧洲私募股权基金CVC Capital(下称“CVC”)之间的收购纠纷。本是一场你情我愿的合作,但最后不仅上市失败,还对簿公堂,至今双方均退出了俏江南的股东表。而随着他们的纷纷退场,如今做起外卖的俏江南也早已不是曾经餐饮界的爱马仕。

构成藐视法庭

案件的原告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是由CVC控制的公司,被告张兰。

据港媒报道,香港高等法庭2015年2月26日颁布禁止令,张兰必须向原告透露在香港境内外所有净值超过50万港元的资产。判词透露,诉讼中,原告向张兰申索2.8亿美元,张兰只申报了约128万美元的资产。而张兰在拍卖行佳士得的一篇访问中,提到她收藏了大量价值不菲的艺术品,那些却未出现在她申报的资产范围内。

判词指出,张兰没有出席当天的庭审,由她的律师代为出庭,但律师没有对此作任何求情。法官直指,尽管法庭要求张兰出席判刑聆讯,但被她无视,并未就违反法庭命令道歉,显示出她没有悔意。而且张兰在曾有多次机会进行补救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不作申报,是故意、有计划地违反法庭命令,行为严重。去年3月14日,法庭需要确保其命令不会被轻视,裁定张兰违反法庭命令,构成藐视法庭,并判令张兰须监禁一年。

尚未最终裁决

事情经媒体曝光发酵之后,汪小菲在其认证微博发布张兰律师的声明,内称针对CVC的不实指控,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审裁决,驳回CVC的4项不实指控,仅保留1项。而针对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之裁决,张兰已经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开庭,上诉法庭尚未就该案作出最终裁决。

声明中还强调,“目前媒体刊发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实信息,已经对张兰女士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张兰女士保留针对不实报道,追究相关人员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随后,张兰的朋友圈留言也被曝光,截图中看到她短时间内接连发布了几条留言。“我白手起家做了个最牛B的中国品牌俏江南,年纳税上亿,为行业培养了二十几万的优秀员工,为行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烂媒体也是我们这些纳税人养着,只能说一句:你们离恶报不远了……”“我想问问你们这些混蛋,王八旦为国家发展做过什么贡献!你们为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又做过什么?而我张兰就不同了:我为国家纳税几十亿,解决就业几十万人,推动了行业进步。得到了国家和人民的认可……而你们却有愧于民族,天天造谣生事,让真正为人民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家受到不公平对待。但你不知,我们是可不是小女孩,我们才是真正的有良知的企业家!还是会继续努力工作,继续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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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已久

上述官司缘起于2014年张兰向欧洲私募股权基金CVC Capital出售俏江南股权。对于股权争议为何在香港仲裁,且不走法律途径解决,张兰以前公开表示过,是因为当初和CVC的交易协议中有约定,一旦有相关纠纷只能选择非内地籍仲裁员。张兰在朋友圈中一条留言是“香港法院就是与国外基金的合作体”。

俏江南是张兰2000年在北京创办的川菜品牌,只用了10年的时间就成为国内餐饮界的翘楚,一度拥有20家直营店,上百家店面,风头无两。俏江南的成功让张兰赚得盆满钵满,一跃成为时尚餐饮界的领军人物。

张兰曾经有两次机会让俏江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