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西安巨额拆迁补偿款流入街道办 上千万成了糊涂账

西安巨额拆迁补偿款流入街道办  上千万成了糊涂账

华夏时报()记者 吕方锐 陈锋 北京报道

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润地产”)承接。2012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胡绪峰遭遇民间借贷纠纷,公司被民间借贷一方接手。此前《华夏时报》对该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近日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导致公司易主的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被认定不产生效力。

另一方面,宏润地产接手项目时,曾支付1.1亿元巨额拆迁补偿款。但按照媒体报道,村民实际拿到的拆迁补偿款总计不足9500万元。即上千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去向不明。最近两年,胡绪峰方面一直要求项目所在地的灞桥区红旗街道办公开拆迁款账目,甚至多次赢得行政诉讼,街道办却至今没有公开。

有传言称,曾介入项目的红旗街道办原书记李来绪、原党工委书记韩锁成被调查,被查原因涉及拆迁补偿款问题。6月4日、5日《华夏时报》记者先后致电灞桥区纪委监委和西安市纪委的多个部门,未获否认,但也未能核实这一传言。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目前已经进驻陕西督导。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从6月3日进驻陕西省督导,至7月2日结束。胡绪峰寄希望于督导组介入调查。

阶段性胜利

宏润地产是穆将王村城改项目最初的开发单位,实际控制人是胡绪峰。《华夏时报》记者此前调查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胡绪峰遭遇了两任村支书“狮子大开口”,红旗街道办还要求他把上亿资金存在街道办账户。最终胡绪峰资金趋于紧张,为了给农民工结算工钱,民间借贷600万元。

之后他怀疑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圈套——按照他的说法,先后有几拨人以借款、融资和股权转让等名目,或威逼或哄骗,让他签订了多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皆未兑现,公司股权却已被转走。

为拿回公司股权,胡绪峰和民间借贷一方展开了系列诉讼战。胡绪峰一方经历了一审胜诉,二审败诉。2017年,双方诉讼打到最高法院。

2019年3月29日,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了关键证据之一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但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对胡绪峰方面来说,虽然输掉了判决,但《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的认定,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算得上是“阶段性胜利”。

其代理人蔺文财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依据最高法院的这一无效认定,他们要求工商部门对公司股权进行变更。

村委会、街道办介入项目资金

根据此前《华夏时报》报道,宏润地产接手穆将王村城改项目时,该村村委会主任王安虎曾与宏润地产签订《资金互助协议》,约定王安虎出于互助,把自有的积蓄和朋友间的闲置资金组合起来,有偿按银行同期利息拆借给宏润地产使用,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

协议还规定,宏润地产需拿1万平米住宅做抵押,并按照规定时间点,分4笔归还这3000万。

各方对借款原因的说法并不一致。

《资金互助协议》中的说法是,王安虎出于“互助”考虑,借款给宏润地产;胡绪峰方面则称,借款为假,索贿是真。

《华夏时报》记者曾电话联系到了王安虎本人,他称全部都是假的,不存在的,但未作更多解释。

2007年签订《资金互助协议》之后,胡绪峰还没将3000万“借款”全部打入王安虎账户,王安虎就在村委会换届中,被王建忍顶替。

2009年,王建忍与宏润地产订立了新的协议,把拆迁补偿款提高到1.4亿元。胡绪峰的拆迁补偿费分期支付到1.1亿元时,拆迁工作就已经完成了。

另外,按照胡绪峰方面的说法,2012年到2013年间,城改项目建设过程中,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韩锁成曾向他提出,宏润地产需将工程款打入街道办账户,由街道办支付施工款给施工单位。

宏润地产当年将几笔工程款共数千万,东浙新闻(),打入了街道办账户,但此后对于款项支付情况,街道办从未向宏润地产作出任何说明。

入账数千万后,2012年底至2013年初,韩锁成再次提出要求,宏润地产需一次性向街道办账户打入8000万。为保证项目能顺利建设,胡绪峰方面只好照办。

《华夏时报》记者拿到了多张付款单据,记载金额合计2000万元,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上述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