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广告,也就是广而告之,在一定程度上宣传自身产品并且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广告严禁虚假宣传,如果已然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其责任该如何认定呢?近年来,消费产品夸大宣传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至于虚假宣传的责任认定,据律图网分析,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这些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即可认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资料来源:律图网)
对此,《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也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后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此前针对代用茶、茶制品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福建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专家曾发出提醒:消费者应学会正确认识食品标签,养成购买时看食品标签的好习惯,拒绝购买标签不规范的代用茶、茶制品。并且在选购时,也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有品质保障的品牌或企业生产的产品。
至于海平面公司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黑金桦树茸茶饮”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还会不会继续发生?前二十名晋升黑钻的经销商在业绩达到一千万的同时,会不会将价值40万至50万一辆的全款豪车真正地拿到手里?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独家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文章标题:【「4.5头条」揭底号称87%拨比的“黑金新零售”,以“送房送车”为卖点的奖金制度有何特色?(3)】 内容摘要:所谓的广告,也就是广而告之,在一定程度上宣传自身产品并且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广告严禁虚假宣传,如果已然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其责任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tspt/254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