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5日10:00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4被告贩卖卖毒品罪一案中,上午因时间原因休庭,下午14:00继续开庭。下午本人继续参加旁听,审判庭大后门紧锁,敲开门后一法警队合同制协警对我说不能进去旁听,因为没有座位了。本人就去一楼办理业务大厅搬了个小凳子,发现竞大门上锁,始终不开门,我找过审判庭对面的法警也置之不理,他就站门口观望我打电话投诉,我打法院纪监电话无人接听。之后也打电话给法警队,结果也是不管。法院是个以案示法,普法学法的地方,一个合同制协警都可以剥夺公民参加旁听的权利,理由是凳子不够,一个有4被告贩卖毒品的案子,里面就十几个座位,当事人家属就十几个,法院不能安排大点的审判庭吗?我希望政府和法院能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查明相关事实,作出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