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专栏 > 曝光台 >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

2024-11-07 08:55:01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文章导读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总第48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8期(总第48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3大类食品107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融易新媒体消息,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9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青岛北方国贸集团李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番木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供货商青岛即墨华鑫商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垦利分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滕州市山东荷香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鲜鸡蛋,多西环素、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德州勇霞水果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武城县城区董记鲜鱼门市部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饶县广饶街道冉冉百货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沂南县朱庆梅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莒南县豆香居老豆腐坊购进的辣椒,噻虫胺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惠民县孙武街道嘉豪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美 团网蔬菜到家(南关市场店)(经营者为平度市鲜品多多生鲜店)在美 团(手机App)上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五莲县艾想来食品零售店销售的标称为新余市余味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萝卜(辣味)(酱腌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4/22,规格型号:称重计量),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安市岱岳区章廷馒头房加工的方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青州市新明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草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津县鸿泰副食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德州众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调制猪肉卷(生产日期/批号:2024/1/15,规格型号:重量:500克/盒,净含量:460克/盒),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佳联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麦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老面包(小米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4/7,规格型号:380g/盒),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麦德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标准适用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济南市天桥区琴琴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德州市林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生产日期/批号:2024/5/23,规格型号:270g/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林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邹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豪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卷(生制、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4/4/19,规格型号:15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济宁市兖州区佰尚惠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为泗阳水乐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橙味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24/5/10,规格型号:600mL/瓶),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山东胜利油田胜大超市有限公司河口店销售的标称为广饶县宏鑫源食品厂生产的月饼(老伍仁)(生产日期/批号:2024/5/11,规格型号:计量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饶县宏鑫源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免责声明
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4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