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令第769号)(16)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令第769号)(16)

2023-12-23 05:00:01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9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通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保密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保密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保密专利证书,登记保密专利权的有关事项。

 

  第六十二条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通告后,专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被控侵权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写明专利申请号或者专利号。每项请求应当限于一项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请求人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第六十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但申请人在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时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通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通告、专利单行本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对所作更正予以通告。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第六十六条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第六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或者专利申请存在其他明显违反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情形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复审请求的复审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第六十八条 复审请求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第六十九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当时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免责声明
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甘肃省市监局关于3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原因的通报(甘市监通

2023年第3季度,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抽检、城镇居民社...

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9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

4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点式解读

一、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是什么?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包括: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

5 河北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第二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的

现公布2023年第二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结果。根据前期群众网络问卷侦查投票结果,省...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3年第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

7 山西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原因的通报

近期,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3年第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

9 上海市市监局2023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和食用...

10 2023年12月2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备注 1 泰尚牌黄精西洋参胶囊 陕西赫朵玛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领取可选...

1 甘肃省市监局关于3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原因的通报(甘市监通

2023年第3季度,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抽检、城镇居民社...

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9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3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

4 《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点式解读

一、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是什么? 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包括:为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

5 河北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第二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的

现公布2023年第二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结果。根据前期群众网络问卷侦查投票结果,省...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3年第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

7 山西省市监局关于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原因的通报

近期,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3年第1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

9 上海市市监局2023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和食用...

10 2023年12月2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备注 1 泰尚牌黄精西洋参胶囊 陕西赫朵玛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领取可选...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关于我们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