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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大新闻: 中国华融子公司违法遭罚 未经海关许可转让保税料件

2019-12-25 10:22:49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中国华融子公司违法遭罚 未经海关许可转让保税料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关缉违字〔2019〕0054号)显示,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冀雅电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保税料件。

  决定书显示,冀雅电子在鹿泉海关备案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账册号:E04016000005。在该电子账册第二十四周期(2017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18日)内,融易新媒体,冀雅电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进口保税料件(偏光片(LLC2—8218S)100片、偏光片(MDC26118PC)20片、PI液(PIA—2710—01C)5千克、喷粉垫片(L—11S4.0)20克分别于2018年3月26日、9月21日、10月25日转让给其子公司。上述料件均已补税。该案货物价值45691.06元,涉税人民币8523.6元。

  以上情况有电子账册备案资料,进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保税料件销售合同、出库单、转账凭证,国内增值税发票,进口关税、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为证。

  冀雅电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转让保税料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决定科处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冀雅电子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官网显示,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冀雅电子”)始建于1993年,总部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旗下有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LCD生产厂、冀雅(上海)电子有限公司、冀雅(廊坊)电子有限公司、冀雅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以及电光电子有限公司。总部占地7万平米,生产厂房3万平米,其中超净厂房3000平米。主导产品为640*480点阵以下各类单色LCD及单色、彩色LCM(包括彩色TFT模块)系列产品。

  据天眼查,冀雅电子股东为:第一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02799.HK)持股比例53.1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94%、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10%、石家庄市新华区小安舍村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5.72%、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运输工具不经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

  (二)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地点或者更换的地点通知海关的;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四)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的;

  (六)在设立海关的地点停留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驶离的;

  (七)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又未经海关批准,中途擅自改驶境外或者境内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

  (八)进出境运输工具,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或者未向海关办理手续,擅自兼营或者改营境内运输的;

  (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在境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无正当理由,不向附近海关报告的;

  (十)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十一)擅自开启或者损毁海关封志的;

  (十二)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或者有关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十三)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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